杰罗姆·大卫·塞林格: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
(The Catcher in the Rye – J. D. Salinger – 中文翻译)
你要是真想听我讲,首先估计就要问我,是在哪儿出生的、郁闷的童年是咋活过来的、我爸妈生我之前都忙着干啥,那种长篇大论的废话。但说实话,我没精力跟你细讲这些碎杂事。首先呢,我嫌那玩意儿枯燥;其次,我要是跟外人提起我爸妈的私事,他们准要气得吐血。他们不咋愿意聊那东西,尤其是我爸。他们人倒不差——我没那个意思——但他们也死要面子。再说了,我又不是来写啥破自传的,没必要啥都讲清个来龙去脉。就讲讲我去年放寒假碰上的邪门事儿吧。再往后我就有点垮了,得上这地方,悠着点儿来。反正我只跟D.B.讲了这么多,他还算是我哥呢。他平时住在好莱坞。那里离这破地方不远,他差不多每周末都来看我。等我下个月回家了,估计也要他开车来送我。他刚买了辆捷豹牌的车。英国产的小玩意儿,一小时能跑三百公里。花了他近乎四千块钱。他现在是发大财了。跟以前不能比。以前他不过是个普通作家,在家里写作。要是你不认得他,他写过一本挺牛的短篇小说集,叫《秘密金鱼》。里面写的最好的一篇是《秘密金鱼》。讲的是个小孩,不让别人看他的金鱼,因为那鱼是他拿自己的钱买的。我真爱死那一篇了。但他现在上好莱坞去了,D.B.,糟蹋他那点文采。我最恨看电影。那玩意儿,跟我提都别提。
就从我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说起吧。潘西中学在埃吉斯镇,宾夕法尼亚州。你估计听说过。至少,你肯定见过他们的广告。他们在成千上万本杂志里打广告,老是配个大牛人的图,骑着马跳栏。好像人在潘西只顾着打马球似的。我在那儿上学时,半匹马的影子都没见着过。在那匹马的照片底下,还老写着:“自1888年起,我们一心将男孩们培养成出类拔萃、理性思考的优秀青年。”一堆废话。潘西那帮人,也不比别的学校更会“培养”小孩。况且,我在那儿从没见过几个出类拔萃、理性思考的人。或许有那么一两个吧。可能都不到。但他们估计没来潘西前,也是那副模样。
反正吧,当天是周六,咱们的球队要跟撒克逊中学打球。在咱学校,这球赛本该是件大事。毕竟这是全年最后一场比赛,要是咱潘西没赢,大家估计都得悲愤自杀还是啥的。那天下午三点,我记得,我就站在那个汤姆森小坡的最顶上,旁边还有个啥独立战争时期的大炮。站在那上头,能看见整个球场,还有两队的球员,满场乱跑,打个没完。观众席倒是看不太清,但你听得见他们的喊声。潘西那边狮吼震天,毕竟咱整个学校的人基本都去了,除了我。撒克逊那边倒是一片娘娘腔,毕竟来访的球队通常都不带几个人。
看球赛的人里,往往没几个女孩子。只有高三的学生能带女孩子去看球赛。不管你咋看,这学校都挺烂的。至少一阵子能见上几个女孩子的地方,我还是更喜欢些,就算她们不过是挠挠胳膊、擤个鼻涕,甚至就笑笑啥的。赛尔玛·苏尔默——咱校长的女儿——倒经常来看球赛,但她算不上那种让人欲火中烧的女孩子。她人倒挺好。有次我在阿吉斯镇上了公交车,跟她坐在一排,也说了两句话。我蛮喜欢她的。她鼻子挺大,指甲啃得血洇洇的,还穿着那种鼓得戳人的胸垫,但她看着也有点可怜。我喜欢她,是因为她不会跟你讲一堆她爸有多牛、多伟大的那种屁话。她估计知道他爸有多虚伪。
我站在那小山头上,没去看球赛;毕竟我刚从纽约回来,跟咱校的击剑队一道。我算是击剑队的管理人。是是是,惊天大事。我们一大早就去了纽约,好见见麦克伯尼学校的击剑队。只不过,没见成。我把剑啊、装备啥的全忘在地铁上了。这事不能全怪我。我老得站起身来去看地图,以免坐过了站。所以,我们两点半就回了学校,没等到饭点儿。返程时,整个击剑队都弄出一副挺排挤我的样子,整整一路。细想想,还挺可笑。
我没去观赛,还有一个原因:我正打算去跟斯本瑟道个别。他是我的历史老师。他患了流感,放寒假前估计都见不着他了。他给我留了信息,说是想在我休假回家之前,再跟我见一面。他知道,我不会再回潘西了。
忘告诉你了。他们要赶我走。寒假过后,我就不准再来这儿上了,因为我挂了四门科、不认真学习啥的。他们老是警告我,要我认真学习——尤其是期中考那阵子,我爸妈还来跟校长聊了两句——但我没改。所以,我被劝退了。潘西这帮人,动不动就让学生劝退。潘西这学校的成绩,还真挺厉害的。我不骗你。
反正吧,当时是十二月份,冷得掉鸡皮疙瘩,站在那破山头上就更不用说了。我只穿了件薄袄,手套啥的都没戴。上周刚有人进了我宿舍,把我的驼绒大衣偷了;口袋里的毛衬手套,自然也没了。潘西那儿,小混混多得怕人。有几个学生家里都很有钱,但学校里还是混混遍地。学校越贵,混混越多——不是说着玩的。反正,我还是杵在那大炮边上,看着底下的球赛,冻得要死。只不过,我并没咋认真看那球赛。我待着不走,无非是想体会点告别的气氛。毕竟我离开过不少地方、学校,却没反应过来就一去不回了。闹心得要死。就算是伤人心、不大好的告别,我也不在乎;但我离开一个地方,至少得知道我确实要走了。不然,心里会更难受。
还算走运吧。我突然想起一回事儿,觉得好像真要离开这破地方了。我忽然想起有一回,十月份左右吧,我跟罗伯特·提实纳、保罗·坎贝尔一道,拿了个橄榄球扔来扔去,就在教学楼门口。他俩人还不错,尤其是提实纳。当时快到了吃晚饭的点儿,天也黑了,但我们还是来回扔着球玩。天越来越黑,连球都快看不见了,我们还是不想善罢甘休。但最后总得有个头。有个教生物的,赞贝西老师,把头伸出教学楼窗口,叫我们回宿舍、准备吃饭。我要是能记起一两件这样的事,总能摸索出一点告别的气氛——至少,大多数时候吧。气氛一来,我转过身去,沿着山坡另一边直冲而下,朝着斯本瑟家去了。他不住啥教师宿舍。他家住在安东尼·韦恩大街。
我一口气跑到大门前,等了一会儿,好喘口气。说实话吧,我没啥肺活量。首先呢,我烟瘾挺重——其实是以前有点嗜烟。他们逼我戒了。其次,我去年长高了十六七厘米。这么一来,我差不多得了肺结核,得上这儿来搞这些破体检啥的。但我还算健康。
反正,我喘过气来,跑过204号路。那破路上结满了冰,害我差点栽倒。我都不知道我跑个什么劲——兴头上来了吧。跑到对面,我整个人都有点要消失掉的感觉。那天下午真是挺邪门的,冻得要死,太阳啥的都没有,每过一条街都有点要消失掉的感觉。
老天,我到了斯本瑟家,直扑在他那门铃上死按。我真快冻僵了。冻得我耳朵发疼,手指也不太能动。“快啊,快啊,”我近乎说出了口,“倒是快开门啊。”终于,斯本瑟他老婆开了门。他们家也没雇佣人啥的,总得自己开门。他们没啥大钱。
“霍尔顿!”斯本瑟老婆说。“欢迎欢迎!快进来!这天气,快冻死了吧?”见到我,她好像还挺高兴。她蛮喜欢我的。至少,我是这么猜的。
老天,我进门得堪称飞快。“您好,斯本瑟太太,”我说。“斯本瑟老师可还好?”
“把外套脱了吧,我帮你挂起来,”她说。她没听见我问斯本瑟老师的话。她有点耳背。
她把我的外套挂在大厅衣柜里,我伸手理了理头发。我常常留个寸头,不用怎么打理。“您最近可还好,斯本瑟太太?”我又问道,但大声了点儿,好让她听见。
“可好啦,霍尔顿,”她关上了柜门。“那你呢?你最近如何?”挺她问话的口气,我一下子明白过来:斯本瑟跟她说了我被劝退的事。
“还行,”我说。“斯本瑟老师呢?他流感好些了吗?”
“好啦!霍尔顿啊,他简直像是——我都说不上来……他在房间里呢。快进去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