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尔斯·布考斯基:《火腿黑面包》

(Ham On Rye – Charles Bukowski – 中文翻译)



我记得起来的第一件事,就是在什么东西下面待着。那东西是个桌子,我看见了一条桌子腿,看见了人的腿,还有坠下来的一截桌布。那下面是黑的,我喜欢在那儿待着。那准是在德国的事了。我当时准有一两岁大。是1922年的事。我在桌子下面待着,觉得挺好的。貌似没有人知道我在那里。阳光照在地毯上、照在人的腿上。我喜欢那阳光。人的腿就没什么意思,不像垂下来的桌布,不像桌腿,不像阳光。

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……然后,有一棵圣诞树。有蜡烛。有小鸟饰品:喙里衔着小浆果枝子的鸟。一颗星星。两个庞大的人,争吵着、嘶喊着。吃饭的人,老是有吃饭的人。我也吃。我的勺子是弯的,导致我必须用右手拿勺子吃饭。如果我用左手拿,勺子就从我嘴边弯开。但我想用左手拿勺子。

两个人:一个大块头的,卷发,大鼻子、大嘴,眉毛浓密;大块头总是一脸怒气,大喊大叫的;小个子比较安静,圆脸,更苍白些,长了双大眼睛。他们两个我都怕。时不时的还有第三个人,一个胖子,喜欢穿带蕾丝领的连衣裙。她戴了个大胸针,脸上长满了冒着小毛的疣子。“艾米莉”,他们管她叫。这些人在一起看上去不大幸福。艾米莉是我的祖母,是我父亲的母亲。我父亲名叫“亨利”。我母亲名叫“凯瑟琳”。我从来不叫他们的名字。我是“小亨利”。这些人大多数时候都讲德语,我一开始也讲。

我记得祖母说的第一句话就是,“我要把你们统统活埋!”她第一次说这话,是在我们正要开饭之前;日后她也常这么说,还是在我们正要开饭之前。吃饭好像是件重要事。我们吃土豆泥蘸肉酱,尤其是要在礼拜日吃。我们还吃烤牛肉、德式蒜肠和酸菜、青豌豆、大黄、胡萝卜、菠菜、四季豆、鸡肉、肉丸,还有意大利面,有时候拌着意式方饺吃;还有煮洋葱、芦笋,而且每个礼拜日都有草莓果糕,配香草冰淇凌。早饭,我们吃法式吐司配香肠,或者吃煎饼、或华夫饼,一面配着培根和炒蛋。而且总是有咖啡。但我记得最清楚的,莫过于那一顿顿的土豆泥蘸肉酱,还有我祖母,艾米莉,讲着,“我要把你们统统活埋!”

我们搬去美国后她常来看我们,搭着从帕萨迪纳到洛杉矶的红色电车。我们倒只是偶尔才去看她,开着一辆福特T型车。

我喜欢我祖母的房子。那是栋小房子,坐落在一簇垂着枝桠的花椒树下。艾米莉养的金丝雀全放在不同的笼子里。有一回探访,我记得最清楚。那天傍晚,她拿白布把笼子罩着,好让鸟睡觉。人们坐在椅子上讲话。那里有架钢琴,我坐在琴边,敲打着琴键、听着声音,而那些人正讲着话。我最喜欢钢琴一端的琴声,是几乎听不出声响的那端——琴键的声音就像相互撞击的冰渣。

“你能消停一会儿吗?”我父亲大声说。

“让小孩子弹他的琴吧,”我祖母说。母亲露出微笑。

“那孩子,”祖母说,“当时我想把他从摇篮里抱出来亲亲,他倒伸出手,一拳打在我鼻子上!”

他们又聊了一阵子,而我继续弹着琴。

“干嘛不给那玩意儿调个音?”父亲问道。然后他们告诉我说,我们要去看祖父。我的祖父和祖母不住在一起。他们说我祖父是个坏人,说他有口臭。

“他为什么有口臭?”

他们没回答。

“他为什么有口臭?”

“他喝酒。”

我们上了T型车,开车去见我祖父,李昂纳德。我们到了地方、停下车时,他就在家门口站着。他上了年纪,但他站得很直。他以前是位德国军官,一听说美国的路都是黄金铺的,就来了美国。结果却不然,他只好作了个建筑公司的老板。别人都没下车。祖父冲我扭了扭手指。有人开了车门,我就爬出来,往他那里走。他的头发是纯白的,他的胡子也是纯白的、很长,我走近时看得到他一双炯炯发亮的眼睛,像是蓝色的灯,注视着我。我离他一小段距离,停了下来。

“亨利,”他说,“你和我,我们俩认识。进屋里来吧。”

他伸出手。我走近他时,能闻到他嘴里的臭味。味道很冲,但他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人,所以我并不怕。我跟着他进了屋子。他带我到一把椅子旁边。

“请坐吧。能见到你,我很高兴。”

他进了另一个房间。然后他出来了,带着一个小锡盒子。

“给你的。打开看看。”

我捣鼓着盒盖,没法把盒子打开。

“给我,”他说,“让我看下。”

他松了盒盖,把盒子还给我。我打开盖子,里面是个勋章,是个德国十字勋章,打着绶带。

“啊,不用,”我说。“您留着吧。”

“归你了,”他说,“不过是个硅胶的小徽章罢了。”

“谢谢。”

“你该走了。他们要担心了。”

“好。再见。”

“再见,亨利。不,等等……”

我停下来。他伸出手指,掏着他裤子前面的一个小口袋,又用另一只手拽着一条长金链子。然后他递给我他的金怀表,就连着那条链子。

“谢谢您。祖父……”

他们在外面等着,于是我上了T型车,我们开走了。

在车上,他们谈天说地。他们总是在讲话,回祖母家时也讲了一路。他们很多事情都讲,但从来没讲到过我的祖父,哪怕一次。